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7-10-30 点击数:

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

各党总支、机关党支部:
    按照“控制总量、优化结构、提高质量、发挥作用”的总体要求,根据上级文件精神,请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认真做好2017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,确保发展党员总量调控目标落实到位,党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,发展党员质量不断提高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      1.严格执行发展党员计划。2017年度市委组织部下达给我校的计划指标为220名,学校根据各二级单位党组织的学生人数比例和发展党员的实际情况,制定了发展党员计划指标,上半年已经完成了108名新党员发展计划。

各党总支在执行发展党员计划数时要立足实际,通盘考虑,充分调研论证,有效克服简单化倾向。确保成熟了再发展,如确实没有培养成熟的,不要硬发展,不要为了发展而发展。可以及时与组织部沟通,以便我们及时调整,确保完成年度发展计划。
     2.突出重点发展党员。在十九大报告中也明确提出重点在工人、农民、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,各党总支、党支部在确保控制总量的同时,对优秀中青年教师和学术骨干等薄弱领域、重点群体,要积极予以政策倾斜,加强培养力度,注重分类指导,进一步优化党员队伍。
      3.规范党员发展工作。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程序意识,规范发展党员程序。为确保完成发展任务并且保证发展质量,今年的党员发展工作中,我们将党委预审环节前移至发展对象的确定阶段,按照1:1的比例确定发展对象,所以,在确定发展对象环节就请各位书记一定严格把关,确实把品学兼优的,在各个环节能起到带头作用的积极分子选拔出来。

4.按时完成预备期满的党员转正工作。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,党支部要及时做好培养考察,对符合转正条件的要及时按程序完成转正。预备党员转正后,党支部应当及时将其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》、入党申请书、政治审查材料、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,交人事处档案室存入本人人事档案。无人事档案的,建立党员档案,由所在二级单位党组织保存。2017年《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》继续实行按编号发放,要做好一人一号,编号登记,注意保管。
 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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